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作用,推动九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经学校同意,第九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将于近期对九届三次教代会的提案办理情况开展一次走访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办内容
1.重点督办应在2023年10月31日前办理完成的A类提案办理情况(12件)。
2.重点了解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成或答复的B类、C类提案进展情况(45件)。
(注:A类:立说立行,应在10月31日前完成。B类:需进一步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应在12月31日前完成。C类:作为一般性意见建议回复提案人,应在12月31日前完成。)
二、督办时间
11月13日-11月17日
三、分组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第九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分成两个督办工作小组开展督办工作。分组如下:
第一组:组长万林;组员:陈蓓蓓 梅云 万森林 陈绍辉
(联络员:欧阳范鹂18607086576)
走访单位:基建处、社科处、附中、附小
第二组:组长李胜利;组员:刘英杰 谢兆元 汪峰 朱倩 黄群
(联络员:乔宇超15979188634)
走访单位:学工处、资产经营公司、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组织部
四、工作流程
1.本通知下发后,各提案承办单位安排专人进入学校OA办公系统督办端口查阅督办事项,了解提案内容,并与提案人交流沟通,在督办系统中填写办理方案和结果,填写《九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办理进度表》(见附件)。
2.督办工作小组提前将需要督办的提案目录发至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并相继走访提案承办单位。通过座谈交流、查阅材料等方式了解提案办理进展情况和提案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收集整理《九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办理进度表》。
3.各组组长负责召集本组成员进行走访活动。联络员负责做好与提案办理单位的前期联系工作,做好记录,收集整理有关材料。
4.走访督查结束后,各组应形成本组走访督查小结交提案工作委员会。
5.提案工作委员会汇总各组小结,形成第一阶段督办情况总结并报学校研究。
附件: 九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办理进度表
第九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